今年以来,州人社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脱贫人口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稳政策、强举措、抓调度、解难题,扎实推动就业提质增效。
完善政策供给,统筹帮扶导向。以提升脱贫劳动力就业能力、稳定就业、增加收入为核心,统筹帮扶导向全力促进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增收致富。制发《海西州人社领域关于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海西州人社局关于做好脱贫人口联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提供完善的政策支撑,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常态化开展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情况摸底排查,切实核准弄清脱贫人口产业就业发展需求、务工就业状态、务工就业地点等底数实情,为后续落实有针对性地帮扶举措提供有力支撑。截至目前,全州脱贫人口实现就业2207人,易地搬迁人口实现就业636人。
强化服务保障,统筹帮扶举措。聚焦“雨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脱贫家庭大学毕业生重点人群,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经常性开展“12+N”和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活动,提供政策宣传、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推送等就业服务。截至目前,2024届56名“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40人,继续教育14人,就业(升学)率96.42%。注重市场需求、培训意愿、政府服务“三对接”,对农牧区劳动力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大水漫灌式”培训。及时跟进落实有针对性帮扶举措,有序引导参训脱贫劳动力由“靠苦力挣工钱”向“凭技能拿工资”转变。截至目前,脱贫劳动力参加各类技能提升培训160人次。
搭建劳务平台,统筹帮扶路径。进一步健全跨省、省内劳务协作机制,搭建劳务协作信息平台,让脱贫人口既能“出得去”,也能“回得来”。截至目前,脱贫人口省外务工90人,发放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9万元。强化就近就业,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车间(工坊)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要求,吸纳脱贫劳动力173人实现就近就业。按照“一人一岗、人岗相适”原则,优先安置925名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半劳力、弱劳力至公益性岗位,确保稳定就业增加收入。
落实补助政策,统筹帮扶力量。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调整政策,持续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目前,为全州3678人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70.7万元,其中:重度残疾人1696人50.88万元,低保对象1945人19.45万元,特困人员37人0.37万元,代缴率100%。用好用活就业帮扶政策,及时兑现各项就业补助资金,切实发挥政策效应,有效激发脱贫人口稳就业、稳增收的内生动力。目前为脱贫人口发放创业补贴3人3万元,就业奖励4人0.92万元,培训补贴115人4.98万元,其他就业奖补111人22.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