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维权科主要职能
指导实施劳动监察法规和工作制度;拟订劳动监察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办相关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劳动监察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依法组织处理州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指导实施劳动人事仲裁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承办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