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科工作职能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市场工作;拟订全州劳动者就业、培训、劳务开发计划和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政策;拟订高校毕业生、特殊群体就业援助和就业政策;参与指导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工作;指导和管理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评估工作;负责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指导监督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参与省州级企业劳动模范的审核评定和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工作;承办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具体工作。